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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指引

服务指南

尊敬的客户:

非常感谢您选择我公司,我们将为您提供优质、快捷、全面的服务。我公司秉承“诚信、稳健、专业、高效”的经营理念,为您提供账户、行情、易、资讯及咨询等相关服务。  

 

一、在获得我公司任何服务前,您可获悉各项服务是否收费以及收费标准。

更多详情请点击查看.......................................... 证券交易佣金标准收费.docx

 

二、您可获得的投资知识普及服务有:

1)获得我公司的投资者教育学习活动;

2)参加我公司组织的证券投资课程学习;

3)投资活动前的市场风险、产品风险揭示;

4)投资过程中,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客观评判、与之相适用的投资产品匹配提示;

5)受邀参加我公司组织的其它活动。

 

三、我公司为您提供的账户服务有

1)股票账户、基金账户、资金账户的开立以及账户资料修改;

2)上述账户的查询、对帐等;

3)交易保证金第三方存管相关业务;

4)开通交易所专项交易权限等相关业务;

5)监管机关批准或许可的其它业务。

 

四、我公司为您提供的行情信息服务有

您可以通过我公司营业现场、电话及网站等途径获得AB股股票、基金(包括封闭式及开放式基金)、债券等投资产品的行情信息服务。

 

五、在签署相关风险揭示及服务协议书后,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A股股票、基金(包括封闭式及开放式基金)、债券、权证等投资产品的交易代理服务

1通过营业部现场方式交易;

2通过我公司电话委托方式交易,95323

3通过我公司网上委托方式交易,您可以登录华鑫公司网站www.cfsc.com.cn下载鑫智汇专业1通达信版)、华鑫证券金融终端(同花顺版)等相关软件在网上进行交易;

4通过我公司手机炒股方式交易,您可以用手机登录华鑫公司网站wap.cfsc.com.cn下载E代手机交易APP、星途Starway等手机炒股软件在手机上进行交易。

 

六、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我公司为您提供的业务咨询服务和资讯信息服务:

1营业部现场;

2公司客服热线95323

3营业部客服电话;

4公司客服邮箱services@cfsc.com.cn

5网站在线客服;

6官微在线客服;

 

七、我公司为您提供的资讯信息服务有

1)我公司服务信息、证券市场公开信息、证券投资信息等资讯服务。

2)在我公司行情交易系统的鑫智汇投资理财系统(专业版I)和鑫智汇投资理财系统(专业版II)的“资讯”栏目查询到:投资早班车、证券市场、数据宝典、研究顾问通、学习园地等相关资讯内容。

3)在我公司网站和行情交易系统的鑫智汇投资理财系统(专业版I)、鑫智汇投资理财系统(专业版II)的“资讯”栏目查询到:“我的账户诊断”对您的持仓进行详尽分析、梳理,把脉您的投资状况。

 

八、我公司为您提供的咨询服务有

1)业务咨询:您可以通过我公司营业现场、客户服务中心、网站在线客服和 

网上交易在线客服等系统获得业务咨询服务。

2)投资咨询:您可以通过我公司营业现场、 客户服务中心、网站在线客服和 

网上交易在线客服等系统获得投资咨询服务,我们拥有投资咨询团队为您解答专业的投资难题。

 

九、对我公司各项服务的意见、建议及投诉,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映:

1通过营业现场直接向工作人员反映,或通过营业部设置的“意见箱”反映您的建议和意见;

2通过客户服务中心的客服人员向我公司反映;

3通过我公司的网站的“在线咨询”-“投诉与建议”中留下您宝贵的建议;

4通过我公司网上交易的在线客服反映;

5通过我公司的客服邮箱services@cfsc.com.cn反映;

6通过我公司官方微信的账户-“人工客服”反映您的建议、意见;

7通过传真电话029-88440610反映您的建议、意见;

8以信函的方式向我公司反映,受理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51号中国人寿壹中心401华鑫证券 服中心 邮编710065

我公司在正式受理各类意见、建议后两个工作日内给您回复。

 

十、在客户服务中,我公司禁止员工有如下行为,请您予以监督和及时举报:

1)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

2)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4)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5)贬损同行或以其它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

6)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贿赂;

7)买卖法律明文禁止买卖的证券;

8)违规向客户做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

9)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

10)泄露客户资料;

11)代理买卖或承销法律规定不得买卖或承销的证券;

12)违规向客户提供资金或有价证券;

13)侵占挪用客户资产或擅自变更委托投资范围;

14)在经纪业务中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15)对外透露自营买卖信息,将自营买卖的证券推荐给客户,或诱导客户买卖该种证券;

16)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

客服电话:95323

客服邮箱:services@cfsc.com.cn

公司网站:www.cfsc.com.cn

手机网站:wap.cfsc.com.cn

电话委托号码:95323

注:客户服务中心人工座席服务时间为每交易日的08: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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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有风险 入市须谨慎 *本公司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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