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我司根据上交所下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11号——指定交易业务》,修订了《证券经纪业务协议书》中的《指定交易协议书》的内容,修订后的《证券经纪业务协议书(202506版)》自2025年6月25日启用,已签署过原《证券经纪业务协议书》的投资者无需重新签署,但应充分阅读并知晓新版协议的内容,七个交易日不提出异议则生效。投资者可登录我司网站www.cfsc.com.cn相关页面查看。
请投资者知晓以上事项。如有疑问,可咨询开户营业部或95323。
特此公告!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