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指引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您充分了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以下简称“风险警示股票”)的交易风险,特制定《华鑫证券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向您充分揭示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面临的风险。请您认真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应当具备的经济能力、专业知识和投资经验,全面评估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投资经历、产品认知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身体及心理承受能力等,审慎决定是否参与此类股票的交易:
一、投资者在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前,应充分了解风险警示股票交易规定和相关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情况,并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等,审慎考虑是否买入风险警示股票。
二、投资者在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前,应充分了解投资者买卖风险警示股票应当采用限价委托的方式。
三、投资者在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前,应充分了解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与其他股票的涨跌幅限制不同。
四、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数量,按照该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投资者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50万股。上市公司回购股份、5%以上股东根据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可不受前述50万股买入限制。
五、投资者应当特别关注上市公司发布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及时从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
六、风险警示股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制定、废止和修改,投资者应当及时予以关注和了解。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事项,未能详尽列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信息披露公告、业务协议、产品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熟悉该项业务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投资者在本《风险揭示书》上签字,即表明投资者已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的风险和损失。
若您确认已知晓并理解本《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愿意承担风险警示股票交易的风险和损失,请签署本《风险揭示书》。
客户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投资者(代理人)签字: 机构投资者盖章:
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分支机构经办: 复核:
事后监督: 业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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